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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员集体户口迁出
基本信息
受理条件
所需材料
办理流程
收费依据
法律依据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公共服务办件类型即办件
实施机关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使层级省级/直属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法定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此项不收费到办事现场次数1次
咨询方式0731-96560服务类别
监督投诉方式0731-85063047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68号湖南人才市场办公大楼二楼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户籍管理与党员综合窗口 


受理条件
档案和户籍均托管在湖南人才市场的流动人员
所需材料
材料名称材料类型份数提交方式 材料形式受理标准来源渠道材料范本填报须知
本人身份证原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现场提交纸质、电子查看详情政府部门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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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证》原件或者长沙市内用人单位签订的...原件1份现场提交纸质、电子查看详情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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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应届毕业生提供迁出地户籍卡原件;省外...原件1份现场提交纸质、电子查看详情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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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证书》原件、《教育部学信网学历电子...原件1份现场提交纸质、电子查看详情政府部门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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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就业报到证办理的另需提供《在职证明》原件1份现场提交纸质、电子查看详情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学校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并加盖学校计...原件1份现场提交纸质、电子查看详情其他
查看详情
一寸白底彩照原件1份现场提交纸质、电子查看详情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办理流程

暂无流程图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是否允许减免允许减免依据
此项不收费
法律依据

1.《关于做好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83号)一、人才集体户口是指户籍随同本人人事档 案存放在县级以上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上的流动人员户口。对工作单位无集体户口,且本人不具备独立立户 或亲属投靠等落户条件的存档人员,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可提供过渡性质的集体户口管理服务,当工作单位没立集 体户口,或本人具备独立立户、亲属投靠等落户条件后,流动人员应及时将户口从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口中 迁出。目前已经实施或今后实施社区集体户口(公共户)管理的地区,应当结合本地实际,按照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 基本原则,稳妥办理流动人员户口由人才集体户口迁入社区集体户(公共户)手续。二、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开展 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包括:按照辖区公安机关相关规定,协助其办理流动人员落户、户口迁移手续以及人 口统计等工作;负责户口页保管、借用等日常管理。

法律依据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