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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核准
基本信息
受理条件
所需材料
办理流程
收费依据
法律依据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办件类型承诺件
实施机关湖南省民政厅行使层级省级/直属
承诺办结时限25个工作日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此项不收费到办事现场次数2次
咨询方式0731-84502031;0731-84502221;0731-84502319
监督投诉方式0731-82212345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办理地点长沙市开福区东风路276号政务服务大厅一楼A18-A19窗口 


受理条件
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所需材料
材料名称材料类型份数提交方式 材料形式受理标准来源渠道材料范本填报须知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原件1份现场提交纸质、电子查看详情申请人自备示范文本查看详情
办理流程

暂无流程图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是否允许减免允许减免依据
此项不收费
法律依据

【行政法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十五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法律依据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