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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性燃料乙醇项目核准
基本信息
受理条件
所需材料
办理流程
收费依据
法律依据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办件类型承诺件
实施机关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使层级省级/直属
承诺办结时限13个工作日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此项不收费到办事现场次数2次
咨询方式0731-82213928
监督投诉方式0731-82213026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理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省政务服务大厅二楼C12窗口 


受理条件
(一)必须符合国家和省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必须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三)不影响国家经济安全和公众利益,不能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文化遗产,主要产品不能在国内市场形成垄断,鼓励竞争。
所需材料


办理流程

暂无流程图

收费依据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第(一)、(二):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其中,政府仅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 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102号)第二条(五):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第三条: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依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执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并适时调整。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对前款规定以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备案,备案机关及其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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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