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发布注销登记
基本信息
受理条件
所需材料
办理流程
收费依据
法律依据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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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使层级 | 省级/直属 |
承诺办结时限 | 3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5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此项不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
咨询方式 | 0731-85693039 | ||
监督投诉方式 | 0731-82212345 |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 ||
办理地点 |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南路二段118号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大楼一楼办事大厅 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D13-D14窗口 |
受理条件
省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
所需材料
办理流程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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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1994年10月27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九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应当设有专门从事广告业务的机构,配备必要的人员,具有与发布广告相适应的场所、设备,并向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广告发布登记。 《广告管理条例》(1987年10月26日国务院发布)第六条:经营广告业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本条例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分别情况办理审批登记手续:(一)专营广告业务的企业,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二)兼营广告业务的事业单位,发给《广告经营许可证》;(三)具备经营广告业务能力的个体工商户,发给《营业执照》;(四)兼营广告业务的企业,应当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