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基本信息
受理条件
所需材料
办理流程
收费依据
法律依据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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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使层级 | 省级/直属 |
承诺办结时限 | 17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35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此项不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咨询方式 | 0731-85693039 | ||
监督投诉方式 | 0731-82212345 |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 ||
办理地点 |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南路二段118号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大楼一楼办事大厅 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D13-D14窗口 |
受理条件
1、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3、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要求;4、具备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5、具有并有效运行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6、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的特殊要求。
所需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份数 | 提交方式 | 材料形式 | 受理标准 | 来源渠道 | 材料范本 | 填报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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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 | 原件和复印件 | 1份 | 网上提交 | 电子 | 查看详情 | 申请人自备 | 空白模板示范文本 | 查看详情 |
办理流程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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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二条:“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国务院令第390号)第十六条:“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查机构、实验室,应当具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能力,并依法经认定后,方可从事相应活动,认定结果由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公布。” 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七条:“食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 4、《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 号)第五十七条:医疗器械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统一管理。经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方可对医疗器械实施检验。 5、《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二条:“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 、 6、《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
法律依据
常见问题
关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
按要求提交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在湖南政务服务网上申报系统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