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携带用于宗教文化学术交流的宗教用品入境审批
基本信息
受理条件
所需材料
办理流程
收费依据
法律依据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实施机关 | 湖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 行使层级 | 省级/直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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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3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此项不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
咨询方式 | 0731-82356626 | ||
监督投诉方式 | 0731-82212345 |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 ||
办理地点 | 湖南省长沙市营盘东路70号政务服务大厅一楼A04-A05窗口 |
受理条件
(一)所携带的宗教用品不含有危害中国政治、经济、文化以及宗教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的内容; (二)宗教用品接收单位是我国宗教团体、宗教院校或者宗教活动场所; (三)经全国性宗教团体或者全省性宗教团体同意。
所需材料
材料名称材料类型份数提交方式材料形式受理标准来源渠道材料范本填报须知行政许可申请书原件1份现场提交纸质查看详情申请人自备空白模板示范文本查看详情所携带的宗教用品的目录、样品、数量及用途...原件1份现场提交纸质查看详情申请人自备查看详情全国性宗教团体或者全省性宗教团体同意的书...原件1份现场提交纸质查看详情申请人自备查看详情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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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
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68项:“外国人携带用于宗教文化学术交流的宗教用品入境审批”。实施机关: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
法律依据
常见问题